中国报道讯(张光平 王彦俊)为扎实做好汛期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严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发生,7月18日,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汛期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宣读了大队关于《2017年汛期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对汛期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垣曲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郭汝星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汛期交通安全管理严峻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大队领导带班和中队负责人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全体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汛期期间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大队长请假。三是在前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省道王横线、旅游道路阳店线和新望线的道路安全状况再次进行排查,对易积水、易塌方路段、桥梁和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等存在安全隐患路段和地点增设警示标志。四是结合“两项整治”和1+8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交通警察执法站和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作用,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重点路段的安全管理,严查客运车辆、货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是利用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及时发布汛期交通安全管理“两公布一提示”,并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汛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常识。六是对执勤中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到位现象,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影响较坏的事件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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