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王冠霖)半年来,晋城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关于分期付款消费上当受骗的咨询投诉电话激增,特此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警惕分期付款消费陷阱。
去年5月份,消费者李女士在城区一家手机店办理了一个手机分12期付费的业务,双方说好12期还完全款。但是李女士到今年5月份还完第12期时,贷款公司打来电话告知当时办理的是24期,全款为手机原价的两倍,李女士认为对方涉嫌欺诈,但因购机票据和办理分期付款的合同丢失,无法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今年6月份,张先生在某汽车4S店购车,交付2000元订金办理一年分期付款,但一周后被告知无法办理分期付款业务,订金也不退还消费者。
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近几年,各行各业的经营者均有推出分期付款消费业务,因月付金额小,分担了消费者一次性支付难题,消费涉及面广。一些消费者掉进了不良商家的陷阱。
晋城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要警惕分期付款消费;消费者确定为刚性需求时,要充分了解分期付款所涉及的细节和内容,细心阅读合同内容尤其是分期及利息,绝不能只听业务人员的一面之辞,最终维权以合同为准;注意索要正规票据和正式合同文本,并按期还款,逾期不还将会承担巨额贷款利息,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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