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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中院:立足审判职能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10-31 10:12:3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王鑫 报道)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据了解,前三季度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3084件,审结2476件,中院受理刑事案件992件,结案925件;受理民事案件22757件,审结18790件,其中中院受理民事案件3019件,结案2616件;受理行政案件988件, 审结927件,中院受理行政案件268件,审结255件。从排名来看,晋中法院诉讼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在全省排名第1,当庭宣判率在全省排名第2。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539件,执结7795件,中院受理执行案件382件,执结241件。全市法院执结率在全省排名第5。较往年比,各项审判执行质效均有提升。

完善制度机制,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提供制度支持

根据《山西省委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晋中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晋中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印发了《关于服务保障晋中市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和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的意见》,结合今年市政府出台的《晋中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五条》和市委政法委集中开展的“金盾行动”,制定了《关于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金盾行动”的实施方案》,确立了以史红波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十七条具体工作举措,涵盖了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各个环节,确定了时间表和任务图,牢固树立法院服务保障重点工程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自觉意识,不断优化晋中市营商法治环境,服务和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严惩刑事犯罪,建立安全稳定有序的营商法治环境

一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保护企业财产和企业家人身安全。根据两高两部发布的四个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服务企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了对垄断经营市场、干扰项目建设、破坏金融秩序等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严厉惩处侵害重点工程项目和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依法审理的蒋某平等39人涉黑案、白某飞等38人涉黑案、李某等21人涉黑案等案件中,被告人普遍存在着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寻衅滋事、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打击该类犯罪,有力保护了企业家、经营者、建设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利于当地各类经济主体的平等发展、良性竞争。

二是有效打击各类涉金融市场的犯罪行为,依法规范市场经济发展秩序。严格区分正当经营与非法经营、正当融资与非法融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行为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刑事案件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2019年重点打击涉企业发展、涉项目建设的合同诈骗案50件、强迫交易案13件,非法经营案32件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案件共114件,审理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54件,有效地规范了晋中市经济发展秩序。依法惩处项目审批、贷款发放、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行为58起,确保晋中市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通过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让项目投资者放心投资、让企业经营者安心经营。

立足商事审判,依法保护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注重对企业智力成果的保护。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了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名录”,对案件实现归口管理,完善审判协调机制,统一案件裁判标准,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依法对企业的智力成果给予最大保护,服务好晋中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9年晋中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4件,知识产权权属、侵权案37件、不正当竞争案1件,有效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助力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2019年晋中市法院受理破产债权纠纷63件。重点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功能,完善执转破机制(也就是针对执行不能的企业通过法院进入破产程序),依法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市中院组织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和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11家机构列入破产管理人名册,确保破产清算、管理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其中受理的十一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正有序推进,晋中市一原国有企业破产案已经顺利终结,还办理了某汽车销售公司破产案,这是首例“执转破”破产案件。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突出妥善处理好案件中涉及的民生问题,既维护了晋中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又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发展。

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兑现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推动建立诚信社会。始终把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当成重中之重。2019年全市法院办理涉企业执行案件42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2亿元,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法院与晋中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建立失信彩铃机制,与市公安局建立财产查控合作机制,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联动格局。用足用好11类110多项强制措施,这些强制措施涵盖了包括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等多种措施,强化失信惩戒力度。今年陆续开展了“冬日破冰”、“三晋执行护民生”等专项行动,先后出动干警2000余人次,拘留113人、拘传139人,加大惩戒失信“老赖”力度,推进诚信经营、诚信社会建设。在太谷某银行申请执行某民营企业一案中,法院了解到该企业有12套房产长期被社会闲散人员强占,通过强制腾房、以物抵债的方式,既实现了申请人的债权,又为企业解决了生产经营困难。通过执行工作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不断吸引外来投资者项目落地。

二是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在办理涉工程项目和企业执行案件时,坚持快执快办快结,综合应用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协同执行等措施,打破行业壁垒,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比如法院将晋中市某企业涉及金额上百亿的执行案件全部集中到中院进行管辖,针对涉党政机关的涉企执行案件提级到中院执行,将执行的人力、精力、物力向此类案件倾斜,确保涉重大项目和企业的执行案件高效、稳妥执结。法院在增强执行威慑力的同时,对于涉企业的执行案件,在法律范围内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针对涉企执行难题,市中院史红波院长带队深入安泰集团进行调研,现场帮助研究解决经营中的风险漏洞,并提出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下个月法院党组成员还将带队深入吉利等集团公司,调研企业运行中面临的法律问题,面对面帮助他们解决涉法难题。

多元化解纠纷,力促企业间长远合作发展

按照“把非诉讼解决纠纷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对于涉企业、涉工程项目的民商事纠纷,法院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建立政府、司法、企业、社团协会“四位一体”的纠纷化解格局,打造“分调裁审”(即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简案快审)的工作模式,将调解思路贯穿在诉前、审理、诉后的各个环节,致力于化解企业间的矛盾纠纷,减轻企业诉累。市中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1家律师调解中心、29家律师调解工作室、99名律师调解员,将广大的律师力量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探索将证券、金融、房地产、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领域引入商事行业调解组织,建立专业领域专家库,实现多元共治、各方参与、协调推进,提升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能力的专业性。今年前三季度,在审理的涉及企业的843件劳动争议和309件金融借贷案件中,加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帮助企业之间长期合作、长远发展建立信任机制。

转变司法理念,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诉讼服务

一是优化涉企诉讼服务。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立案窗口服务,将“一站式诉讼服务”和“一站式解纷机制”贯穿在涉企诉讼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及晋中市重大工程项目的诉讼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快速登记立案。开通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专门开设跨区域立案窗口,为外地企业诉讼提供极大的便捷。法院不断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于涉及的案件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启动速裁简易程序,对于复杂重大案件由专业审判团队审理,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完善企业风险提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普遍性、倾向性的法律问题,加强研究评估,通过发布司法建议的形式,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预防经济风险,减少经济损失。通过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梳理在涉及项目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规范执法依据,通过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提升企业维权意识。开展送法进企业、以案释法活动,派出12名干警参加“万名干部入企进村”活动,举办主题法律讲座,普及涉企法律知识。10月份全市两级法院相继举办民营企业家开放日活动,共计邀请10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到法院现场参观、旁听庭审、专题座谈,认真听取工商联、晋中市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民营企业家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借助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和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法律法规,不断传递司法信息、普及法律知识,为晋中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今后,晋中市法院将继续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时刻检视法院在服务和保障晋中市经济发展中的不足和问题,立足主责主业,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水平,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依法公正裁判案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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