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提出,省人民政府将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用于支持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和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该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或者截留。
据介绍,原《条例》已实施20多年,亟须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草案既注重对标一流,参考了广东、上海等发达省份的做法,还突出了山西特色,将具有我省特点的事项纳入优先支持范畴,如能够为能源革命提供技术支撑的项目、有利于传承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等。
目前,修订草案共6章38条,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科研人员激励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产学研结合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具体内容可登录网址:http://www.sxpc.gov.cn/tz/201908/t20190830_9477.shtml进行查询。
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社会各界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是发送电子邮件至wb4556636@163.com。二是寄信至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邮编:030073,信封上请注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征集意见。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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