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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纪委监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12-25 22:37:2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韩建中 石永科)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纪委监委得知,太原通报了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小店区招商局原局长兼区政务服务中心原负责人阎耀力作风不实、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2018年6月,国务院督查组在小店区督查中发现,小店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存在群众排队等候时间长、一次性告知不详等问题,小店区政府及时向该中心进行了反馈。7月10日,该中心向小店区政府报告称已自行整改到位;8月29日,小店区纪委监委审查组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时发现一次性告知问题仍未整改到位。该中心对小店区政府反馈的督查问题重安排、轻落实,致使督查整改工作流于形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而且该中心还长期存在管理混乱、各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文印窗口向服务对象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阎耀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31日,阎耀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二、太原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万柏林区分局大队长、局长王金生,政委李晋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队伍监管不严的问题。2018年6月19日,太原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万柏林区分局千峰执法中队协管员武某带领安俊文等6名协管员,在迎泽西大街下元路口巡查时,发现常某某违法占道经营,在对其进行劝离中,安俊文与其发生言语冲突,随后使用路旁清洁车内的清洁工具对常某某进行殴打。现场视频被多家网络媒体转发报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王金生、李晋寿作为该局主要领导,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队伍监督管理不力,对问题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2日,王金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李晋寿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尖草坪区光社街道杜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忠飞非法侵吞集体财物等问题。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刘忠飞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侵吞村集体财物44.4万元;私自将村委会的轿车以4万元出售并将钱款占为己有。此外,在参与光社街道简易社区拆迁时收受价值0.2万元的字画2幅,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5月22日,刘忠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晋源区城建重点工程保障指挥部征拆中心摸底二组原组长李文焱、组员刘晓杰,太原市建设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聘用人员刘慧书侵害拆迁群众利益、涉嫌受贿问题。李文焱、刘晓杰、刘慧书(三人均非中共党员)三人合伙利用拆迁摸底测量工作中的职务便利,分别索取或收受拆迁群众财物38万元、36万元、17万元,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清徐县东于镇大旺村村委会原主任武学恩侵占、贪污集体资金等问题。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武学恩(非中共党员)在担任清徐县东于镇大旺村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虚列工程支出,将集体资金67.92万元据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罪;采取虚开发票、编造虚假手续等手段,骗取县财政拨付的饮水维修养护工程款4.59万元和危房改造补助款6.95万元,涉嫌贪污罪。2018年9月,武学恩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六、阳曲县高村乡北社村党支部书记郭红、村委会主任白长云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力的问题。2017年至2018年,郭红、白长云在脱贫攻坚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工作中,重视程度不够,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北社村存在易地搬迁户隐瞒宅基地的问题,并在“回头看”整改期限内仍未完成自查整改,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25日,郭红、白长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事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盯住不放,持续加力,坚定不移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用好问责利器,敢于动真碰硬,倒逼责任落实,不断加大对各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一刻不停歇地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特别是,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贯彻到包括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在内的各项工作中去,以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抓手和契机,主动出击、积极作为,拿出具体实在的行动、采取有效有力的措施,以真抓实干作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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