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韩建中)201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决定自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11月9日,晋城市“证照分离”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晋城大酒店召开。会上,简要介绍了晋城市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情况,针对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解读。同时,会议宣布自11月10日起,晋城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3项。
此外,为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晋城市建立了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涉及公安、交通、文化、食药等20多个审批监管部门,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
通过“证照分离”改革,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大幅度提升企业满意度,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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