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韩建中)10月9日,山西省晋城市泽州交警大队东沟中队民警在陵沁线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起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7时20分许,东沟中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在陵沁线大东沟镇马村村口路段执勤,示意一辆车牌为豫U520**豫U97**挂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停靠路边接受检查。简单询问后,民警得知,该车辆运输的是易制毒化学品硫酸,于是,民警对该车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检查。
进一步检查时,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司机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原件,仅携带的是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按照相关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时,运输人员应当自启运起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该车辆涉嫌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民警随即将该车辆进行了扣留。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或者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运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运输资质。
由于司机的法律意识淡薄和相关法律知识的缺失,误认为携带复印证件即可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因此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中队民警就该起案件与泽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取得了联系,在禁毒大队配合下,将此案件移交至禁毒大队,目前,该案由泽州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作进一步审理。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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