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教师学历逐步提升至研究生,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9月19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深入、全面解读。
五个调研组多次调研
据介绍,在起草《实施意见》的过程中,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楼阳生等领导多次就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做出批示和指示。省教育厅组成教师队伍党的建设与师德师风、教师教育与教师培养、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教师编制与待遇五个调研组,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召开市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20余次,最后征求了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17个成员单位的意见。
“在认真梳理各方意见建议,并充分借鉴兄弟省份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经反复与省直有关单位沟通,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审议稿)》。8月23日,《实施意见》经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8月27日经省委第82次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9月8日正式印发。”省教育厅厅长吴俊清介绍。
五方面22项举措
《实施意见》共五部分22条。在总序部分,首先明确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到2022年、2035年达成的目标任务等内容。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三方面政策举措。
立足新时代新要求,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提出支持师范院校发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高素质善保教幼儿园教师队伍、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高素质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等五方面政策举措。
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和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出规范和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优化基础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六方面政策举措。
进一步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提出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改革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提升教师社会地位等五方面政策举措。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强化监督问责三方面政策举措。
6项特色政策
在对标中央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实施意见》提出了具有山西特色的六项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实施“八项计划”:教师队伍党建提升计划、师德建设行动计划、乡村教师培养计划、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型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高校教师激励引领计划、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计划、教师地位待遇提升保障计划。
在有关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吴俊清介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教育厅持续开展了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文件,已经构建起师德报告承诺制度、一票否决制度、重点督办制度等工作制度,同时面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今年省教育厅网站还开设了师德失范行为曝光专栏,对查处的违反师德典型事件不断进行曝光,目前,全省上下已经形成持续震慑态势。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从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讲好山西师德故事、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师德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立教师师德师风信用体系、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教师法治素养等六个方面,进一步把师德师风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022年推行校长职级制
在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晋中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推广晋中市“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校长职级制改革经验。
2020年,每市至少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2020年所有县 (市、区)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2022年所有县(市、区)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
在支持师范教育发展上,提出将现行师范专业生均基本支出拨款标准提升到全省平均水平的1.3倍。该政策将为全省师范教育每年新增投入2亿元左右。
同时,通过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普通高中教师学历逐步提升至研究生。
“特岗计划”每年招千人
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实施省“特岗计划”,每年招聘10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补充到艰苦偏远山区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确保乡村教师队伍质量和常态补充。“特岗计划”服务期为3年,每年省财政安排工资性经费9480万元,3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入编。
同时,在培养乡村“一专多能”乡村教师方面,支持各地与高校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进行培养。2020年起,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将开始招收省级公费师范生。
据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魏志华介绍:“每年为艰苦边远山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招聘补充1000名优秀教师,执行与中央招聘计划相同的财政补助标准,即每人每年31600元,且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不增加市县财政负担。按照分年度招聘计划和三年服务期测算,省财政当年安排的专项预算将从2019年的1054万元逐年增加至2022年的9482万元,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到县,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及时发放。”
工资参照公务员水平
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出落实放管服要求和体现新增加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政策,扩大高校用人和收入分配自主权,赋予高校“一事一议”引进顶级人才自主权和“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和“三晋学者”组建团队的自主权,支持高校面向全球引进顶级人才团队,支持高校培养和引进活跃在国内外学术前沿、面向山西重大战略需求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并统筹做好国家和省重大人才项目推选工作,实施“三晋学者”选聘计划等人才项目。
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提出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联动机制。要求各地在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在制定机关绩效考核奖励时要同步考虑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并按照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安排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下放职称评审权
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级制度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重点关注长期扎根乡村学校工作的乡村学校教师。
有关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方面的改革措施,省人社厅副巡视员王新民介绍说:“从2018年起,向各市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市教育局,按程序组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从2017年起,已经有41所高等学校自主开展高校教师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2018年,有47所高等学校自主开展高校教师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2019年,我省高校将全部自主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外,我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将增设正高级职称。”
定期评选表彰
在提高教师地位方面,提出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体检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级教师评选,并做好国家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颁发工作。
同时,为彰显对教师职业的尊重和厚爱,提出按规定开展教师表彰活动,适时对教育世家、教育名家、教学专家、教育慈善家等进行评选表彰,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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