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段祎雨 通讯员 郭致富)没有危险品运输证,没设置危险品运输标识,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擅自用轻型厢货从事危险品运输。9月15日早晨,一辆装有满载液化气瓶(大罐43瓶、小罐6瓶)的轻型厢货被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交警当场查获。
在对车辆及人员进一步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货厢内,有液化气瓶大罐43瓶、小罐6瓶,所有瓶内均满载液化气,这些液化气瓶中,部分瓶体粘贴的检验标志已过期,有些甚至达到报废标准,该车及驾驶员也均不具备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资质。
众所周知,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轻型厢货,偷偷拉载石油液化气无异于拉载着随时会引爆的炸弹,极大威胁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鉴于该案件涉及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多个环节,大队立即向市安监局报告,并移交给公安、运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处置。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责任编辑:石永科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