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情况座谈会精神,近日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把脉定向、对症下药、多措并举,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起醉酒危险驾驶案件。
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持续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和市检察院关于醉酒危险驾驶案件的情况通报及相关文件,有效提升检察人员业务水平,夯实高质效办案基础。
联合娄烦县公安局开展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联席会议,经过充分讨论,针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程序标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统一执法标准。
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对案件办理的指引作用,全面分析近三年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常态化开展类案分析,定期对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研判,有效提升速裁程序适用率。
切实强化部门主任、分管领导在履行案件审核和文书审核方面的职责,加大对检察官办案质量的日常监督;同时用好检察官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流程,集思广益、优势互补,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提升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速度、精度与温度,着力精进业务水平,严格规范办案流程,持续完善机制建设,通过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醉酒危险驾驶案件源头治理,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贡献更优检察力量。(娄烦检察)
责任编辑:姚荃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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