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近日编制印发《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引导医疗机构自主合理定价,助力构建更加规范、透明、有序的美容整形市场环境。
我国美容整形市场不断扩容的同时,行业收费乱象仍然比较突出,一些医美机构宣传低价、隐形加价等问题深受诟病。本次立项指南不改变美容整形类价格市场调节价的管理方式,旨在统一价格项目,规范医疗机构定价行为。
针对技术相对成熟、临床广泛开展的美容整形项目,立项指南根据服务产出进行统一命名,以“填充注射”为例,此价格项目不仅包括常见的玻尿酸注射,临床新出现的聚乳酸等新材料填充注射也可按此进行收费。同时,为精细缝合减疤统一新增价格项目。
为充分体现技术价值和劳务付出,立项指南探索从小切口起步,针对隆鼻、去眼袋、双眼皮、开眼角等再次手术难度显著提升的价格项目,设立“再次手术”加收项,其他价格项目是否加收由医疗机构自主把握。(孙秀艳)
责任编辑:姚荃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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