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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疑因“车震”被辅警拍摄上传网络后自杀。所以,车震到底违不违法?

发布时间:2016-11-11 13:58:21 推广 来源:法治在线综合报道
 9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北邯郸市馆陶县一女子疑因“车震”视频被传上网,在警队自杀身亡。根据邯郸公安网络发言人的通报,2015年7月,馆陶县巡特警大队辅警王某某等多人在309国道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边,一对男女正在一辆小轿车中准备车震,王某某擅自使用手机对车内一男一女进行录像,男子慌乱地整理衣衫,并一再向拍摄视频的人表示能否私了。男子与拍摄者对话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短发女子一言不发,不停地整理头发,显得十分尴尬。后该视频被上传至网络,2016年8月30日早上,该女子疑因不堪压力而到警队讨说法,并服农药后不治身亡。

  9月3日凌晨,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在官网微博对此事进行了通报,馆陶县巡特警大队长已经被停止执行职务,泄露视频的责任人辅警王某某被依法拘留。

  

  那么问题来了,车震到底违不违法呢?很多激情男女对这个问题很是担心。

  根据邯郸警方的通报,视频中的男女玩“车震”的白色轿车,是停靠在309国道路边的,国道属于公共道路,是不特定人和车辆可以自由来往的地方,是典型的公共场所,对于此类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车震本身不违法,因为情侣间车震是在车内一个相对封闭、狭小的空间,属于私人活动范畴内,在私人领域内,行为人之间自愿实行的行为并不会构成对他人、社会利益侵害,不要说是情侣就算是婚外情车震警方也无权干涉其行为,如果在车内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勾当的话只是违法行为场地的变换,那就另当别论了。

  网上很多律师说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来处罚,这显然是存在是否适用该条款处罚的问题的,该条规定只是针对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来获取性快感的一种处罚,试问哪一对车震男女愿意被别人看到裸露的身体,就算被看到也是无心之失吧!是不能依据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是在18路公共汽车或者火车上车震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毕竟我们不是岛国,有这个心理素质的人恐怕没有几个吧,所以说出去车震的男女请准备好头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警察在执法时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现场进行拍摄本无可后非,但是用私人手机拍摄执法现场并将视频上传到网络上就千不该万不该了。小视频疯传给当事人带来的心理压力是导致当事人自杀的最主要原因,这也是执法部门应该反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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