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消息,北京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有关事项的函》,8月1日起,北京市巡游出租车(不含电动出租车)每运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这也意味着,乘客每次乘坐出租车出行比原来多付1元钱。
发改委消息指出,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经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8月1日起,北京市巡游出租车(不含电动出租车)每运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
发改委同时提请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做好政策实施前后的配套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督查落实,指导出租车企业及时做好燃油附加费明码标价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同时,加强行业管理,规范驾驶员运营行为,强化运营服务质量监管,切实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此外,在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巡游出租车方可收取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有关事项的函》(京发改〔2015〕68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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