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公安局太阳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行政拘留1人。
据介绍,太阳派出所9月26日接到辖区群众程某报警称:自己的车被邻居故意砸坏了。经过调查,违法行为人薛某(女,47岁,稷山县太阳乡人)和邻居程某因家门口一处村集体闲散土地使用权问题发生争执,薛某一时冲动捡起砖块将程某小型汽车的左后方翼子板和尾灯砸坏。
目前,违法行为人薛某已被稷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日常生活中争执矛盾不可避免,凡事要相互理解,切勿一时冲动,损坏他人财物。若只图一时之快、逞一时之强,耍横打砸实施违法犯罪,不仅是照价赔偿那么简单,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稷山县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姚荃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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