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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举报黑恶势力获奖50万元 戴“熊猫头”领奖

发布时间:2018-07-06 18:24:1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发布 举报黑恶势力最高奖50万元

3位举报涉黑恶犯罪的群众上台领奖。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乔军伟 摄

  5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发布会通报广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会上,同时发布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于即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根据奖励办法,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发布会现场还向3位举报涉黑恶犯罪的群众分别发放了三笔举报奖励金,共计50万元,三名举报人戴着“熊猫”面具领奖。

  据了解,《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不仅对实名举报广东省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的举报人进行奖励,且对举报相关“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予以奖励。

  举报事项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并在案件侦破、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依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据介绍,此次奖励办法适用于以下十一类涉黑涉恶线索,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线索。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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