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还是销售和燃放,都要经过许可。8月28日19时许,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在娄烦县瑞泽苑小区附近将涉嫌买卖烟花爆竹(危险物质)的违法嫌疑人郭某某抓获,后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经询问,郭某某对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郭某某已被娄烦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还需承担法律责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仅扰民、污染环境,而且易给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风险。广大市民切勿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广大群众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娄烦县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马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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