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推动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山西省财政厅立足省情和职责,稳步加大省级经费投入,努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有效拓展经费投入渠道,积极支持文物保护工作。
加大省级经费投入,多方支持文物保护。2024年,省财政厅安排省级文物保护经费4.08亿元,较2021年3.24亿元增加0.84亿元,年均增长8%,支持主管部门根据保护规划、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文物保护项目维修及安防、消防、防雷等保护性设施建设,推进考古发掘、古建筑日常养护、文物看护、平遥古城保护、文物保护基金运作及全科人才培养等工作。
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夯实资金保障基础。对标中央政策导向,超前准备、有的放矢,通过工作实效最大限度争取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对我省文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24年,我省争取到国家文物保护资金5.25亿元,较上一年度3.28亿元增加1.97亿元。
拓展经费投入渠道,构建多元保障机制。从2023年起,使用一般债券资金加强本地区文物保护工作支持低级别文物保护任务重且财力确有困难的市县;每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筹建省文物保护基金,调动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事业。实施“文明守望工程”,动员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认领认养文物建筑等形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利用社会资金近5.2亿元。
山西省财政厅将持续加大省级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会同省文物局努力争取将山西古建筑、彩塑、壁画保护重大专项列入国家文物保护重点项目予以支持,积极对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支持推动我省兼具旅游开发功能的低级别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任志霞)
责任编辑:姚荃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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