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段祎雨 通讯员 陈俊儒)6月10日18时许,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某中学学生刘某驾驶豪爵125型二轮摩托车,后座乘有同校学生郑某、解某二人,沿滨河西路由南向北行至东城幼儿园路段时,车辆前部撞于一辆公交车尾部,造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民警初步调查,刘某不仅涉嫌醉酒驾驶,还存在超员、无证、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骑摩托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阳城公安交警提醒学生家长,应当负起监护责任,认识到孩子驾驶摩托车的危险性和危害性,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及守法意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纵容孩子的违法行为;各学校校方,应当落实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中小学生骑乘摩托车的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保障每一名学生出行平安。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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