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10时45分,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张某报案,有人在 “抖音”APP发布不实言论对其进行诽谤,经调查查证,报案人张某与李某艳由于摆摊发生矛盾后,李某艳用自己的手机在“抖音”APP发布了两条抖音视频配文“就是这家卖一元西点蛋糕,昨天下午吃死一个12岁的男孩”,该信息为李某艳肆意捏造的虚假信息,迅速在网络上造成不良传播,此行为已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违法行为李某艳于5月21日主动删除了发布的视频,属情节较轻情形,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艳作出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呼吁广大民众对类似网络谣言都要保持足够警觉,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为了营造健康清朗网络空间,全社会都应对一切造谣、传谣行为给以谴责。
(壶关县公安局龙泉派出所供稿)
责任编辑:姚荃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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