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太原中院通报五年来全市法院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

发布时间:2024-05-31 09:38:18 推广 来源:山西日报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5月30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五年来全市法院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并提出司法建议。

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加强、成效明显。但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新的复杂情况,性侵害犯罪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的犯罪。太原法院坚持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对92名罪犯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1名利用监护人身份长期性侵未成年人、严重践踏法律红线和伦理底线的罪犯,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对14名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严格用足用好法律,判决从业禁止,最大限度预防再犯罪。为未成年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由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复杂,仅依靠加重刑事处罚和事后防治措施显然是不够的,如何从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角度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康介绍,对有关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全省首创“并法少审”微信小程序,开展“订单式普法”;183名干警担任193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庭审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牵头与检察、公安、民政、教育、妇联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太原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工作指引》,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00余份,对100余名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推动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近年来,太原法院不断深化少年审判司法理念,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将特殊、优先、全面、综合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

在加强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理方面法院建议,要推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保护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网络保护,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共同构建“多链条”“多维度”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性教育,潜移默化帮助未成年人学会以法为循、保护自己。

(闫书敏)

责任编辑:姚荃茂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