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引领、融合发展“三位一体”总体思路和要求,在生态环保上持续发力,不断筑牢省城生态屏障,构建生态检察保护一体化格局,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4月1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干警与本院干警在涧河流域的五处地点进行取样,依托我院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对取样水的电导率、溶解氧、氨氮等进行检测。
“一泓清水入黄河”是习近平总书记寄予山西的殷切期盼。汾河作为黄河的第二大支流,汾河水库是山西省最大的水库,2003年11月引黄入并工程正式建成并向省城太原市供水后,汾河水库又成为山西省最大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涧河位于娄烦县城内,河水直接流入汾河水库,所以保证涧河水质安全极为重要,必须坚决扛牢保护“省城水塔”的重大使命,严格落实高标准保水要求,切实加强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提供优质水资源、优良水生态、优美水环境、高效水服务,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享受幸福河。
下一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能动履职,充分利用快检实验室,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质效,实现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以“紧盯汾河水污染治理,助推一泓清水入黄河”专项行动为契机,为实现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目标贡献娄烦检察力量。
(姚荃茂)
责任编辑:马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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