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冬季严打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太原市娄烦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对各类涉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持续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近日,城关派出所查处1起利用网络平台公然侮辱他人案件,行政拘留1名违法行为人。
案件详情
经了解,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与李某某及其妻子有私人恩怨,心生怨恨。12月14日9时许,张某某在网络社交平台与某主播连麦时便用低俗粗暴的语言在直播间公然辱骂李某某及其妻子。经询问,张某某对其公然辱骂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警方提醒
警方提醒: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互联网用户应规范自身言行,做到文明上网、守法用网,争做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清朗网络的维护者、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切勿以身试法,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任何严重违规,罔顾法律的直播行为都将被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令狐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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