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姚荃茂 报道)近日,太原市被公安部命名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
据介绍,“示范城市”是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公布的首批46个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之一,是对一个城市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成果的最高褒奖。2021年,公安部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各地共389个城市(含直辖市辖区)参与创建。
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尚建军讲道,太原市参与创建三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太原市委、市政府和山西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在部、省“防控办”的精心指导下,在成员单位的全力配合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规划、整体布局,协同推进以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为方向,以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为核心,以创新现代警务机制为动力,以公安大数据和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应用,构建了“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模式,显著提升了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掌控力,有力护航了省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太原市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贡献了公安力量。
据了解,2023年,太原公安机关全面实施预防警务、主动警务,持续掀起太原公安“四季严打”凌厉攻势,全市刑事案件、八类案件、侵财案件破案数同比分别上升32.6%、6.9%、41.1%,现行命案即发即破,治安警情、“两抢”案件、毒品案件总量同比分别下降18.9%、27.7%、18.4%,暴力恐怖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零发生”。
尚建军表示,太原公安机关将以此次获评为新起点,锚定“六地”发展定位,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健全一体化防控机制,强化大数据支撑下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完善社会联动,密切部门和区域协作,持续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各领域资源整合、手段融合、力量聚合,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责任编辑:令狐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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