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运城市安委办从即日起至2月29日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三类重点”,分别是重点场所,即养殖场、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库、零售店)场所等;重点区域,即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行政区交界等;重点人群,即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关闭退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市安委办要求县、乡两级对“三类重点”做到检查全覆盖、无遗漏。
根据安排,专项行动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将按照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员发现和报告非法行为的责任,采取包片包点责任制,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力量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并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平台发布有关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和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起到以案示警作用。
与此同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姚荃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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