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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补贴提标 守护最美“夕阳红”

发布时间:2023-12-21 15:14:00 推广 来源:晋中日报

为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登记信息 

“今年低保金又增加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实实在在得到了改善。”眼下屋外地冻天寒,左权县羊角乡水峪沟村村民潘改梅心里却是暖意融融。

现年82周岁的潘改梅肢体残疾已有多年,每月的低保金成了她生活的重要来源。今年我市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提标后,潘改梅每月可领取307元低保金,同时她又符合农村低保失能老人生活补贴金领取标准,每月可领取100元失能补贴。

每年近5000元的补贴,让潘改梅满怀喜悦,连夸党的政策好。她说:“县残联上门为我办理了残疾证,县民政局早已给我办理了低保,低保金不断增加,感谢党和政府让我享受了这么好的政策,真是帮了我的大忙!”潘改梅的话道出了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的心声。

养老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一大难题,经济困难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更是难中之难。今年,我市把“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家庭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列入民生实事之一,无疑是关注民生、破解养老难题的务实之举。

平遥县南政乡东遊驾村86岁老人李全森便是受益者之一。今年以前,李全森每月能领取低保补贴50元,从2023年1月1日起,市民政局落实省、市政府决策部署,将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从50元提高到不低于70元,省级补贴资金按每人每月70元发放。

“每月涨20元,一年就是240元。或许在很多人眼里,这可能并不算个啥。可是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每个月就能多买点蔬菜和肉,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老年人的生活压力。”提及补贴标准提升的益处,李全森激动地说。

城乡低保制度被誉为城乡困难群体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实施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提标工作,这是所有低保户们的福音,更是受关爱者本人的福音。目前,我市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让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他们的幸福得以续航。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家庭中高龄老人生活补贴64114人(次),448.807万元。”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张晓丽表示,为充分做好兜底保障,我市健全发放机制,进一步优化高龄补贴申领工作流程,将以前“由低保家庭中的高龄老年人提出申请”修改为“由各县(区、市)每月通过低保信息系统确定,本人无需申请”,让符合享受高龄补贴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都能享受高龄补贴,确保高龄补贴“应补尽补”,同时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补贴标准、发放动态管理流程和工作制度,有效保障了我市低保家庭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老吾老”是每个家庭的美好愿望,让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也能过上幸福的生活,是“老吾老”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提高补贴标准的背后,是社会对经济困难高龄老人的脉脉温情。

(李娟 杨洋 张敏)

责任编辑:姚荃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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