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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

发布时间:2023-12-06 16:41:2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姚荃茂 报道)12月6日,山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并召开一届一次会议暨调解员岗前培训班。据悉,这是全国省级个协中第二家成立的调委会,是创新社会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

会上,山西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青元、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冯晓斌共同揭牌,正式宣告山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调委会成员主要由执业律师、媒体记者和有多年维权工作经验的相关人员组成,将免费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调委会的成立,标志着个体工商户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的正式启动,调解工作迈上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征程,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冯晓斌在致辞中表示,省个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和“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等重要指示讲话精神的务实举措,是认真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实施意见》的有力抓手。他表示,作为我省个协系统首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务必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为个体协会人民调解工作提供经验和样板。要认真研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队伍整体素质,努力为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便捷、高效的新平台,力争树起人民调解的新标杆。要充分发挥调解员职业特长和工作领域优势,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王青元代表省司法厅对山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充分肯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的重要意义。他对调解委员会全体调解员提出了期望和要求,要依法维护好广大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纠纷激化,及时化解矛盾,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

随后举办了调解员岗前培训班,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副处长乔美玲以《调解工作的四个关键词》为题给大家进行了精彩且实用的授课。她从调解的由来、发展和当代价值体现等方面进行了精心阐述,既有理论层面的支撑引领,又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内容丰富、案例精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通过培训,大家对调解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调解员纷纷表示,将以专业的职业素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围绕个协“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处理好每一宗调解案件,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而努力。

责任编辑:令狐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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