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山西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2-11-21 09:23:34 推广 来源:太原晚报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

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70元。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由市县自主确定补贴标准。

此次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调标所需资金,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摸清底数,严格按时执行新的补贴标准,做到应补尽补。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建立日常监督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补贴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郝晓炜)

责任编辑:张煜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