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深秋时节,漫步在美丽的汾河廊带晋中段,放眼望去,河道岸线已逐步恢复自然之美,流域生态逐渐呈现山河本色,一卷山环水抱、层林叠翠、河畅水清、鱼翔浅底的大河风光在晋中大地徐徐展开。
汾河廊带晋中段沿线呈现的美景,得益于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三次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晋中境内项目建设,通过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等举措,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
持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现水量丰起来。按照“用足黄河水、用好地表水、保障生态水、涵养地下水、多用再生水”的思路,我市全面落实“四水四定”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全市取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全方位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常态化实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规范化推进河湖“四乱”整治和“保清流”工作,汾河常年出境流量稳定在每秒15立方米以上。
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实现水质好起来。我市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多措并举,通过新增监测断面、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封堵排污口、加强工业企业排水监管、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深化黑臭水体整治、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等举措,在2020年6月底实现汾河流域国考断面全面退出劣V类的基础上,2021年汾河流域国考断面稳定达地表水Ⅳ类标准,汾河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持续加快水生态修复,实现风光美起来。我市集全市之力,对晋中境内汾河开展全流域、全系统、全方位的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涉及祁县、平遥县、介休市3县(市),总长度62.6公里。
项目推进中坚持治理先行,先后实施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汾河干流堤内蓄水工程、干流核心区堤外调蓄水工程、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项目、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堤内外蓄水、堤防加固和生态化改造、堤内生态绿岛建设、堤顶彩色观光道、堤外生态廊带建设、民俗文化公园建设、高起点建设美丽乡村、高标准发展特色产业等措施,我市汾河流域成为林在景中“绘”、车在绿中“行”、人在画中“游”的“生态长廊、文旅长廊、乡村振兴长廊”。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市汾河生态治理的成效,群众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如今,汾河河面波光粼粼、流水滔滔,水鸟嬉戏、鱼儿跳跃,河两岸绿树成荫、风景如画,这样的汾河好风光,爱了爱了!”“这么清新的空气,这么平坦的道路,这么美丽的环境,能在这里散步、锻炼,真是太幸福了!”汾河两岸群众在乐享水生态福利的同时,点赞、夸好之声不断。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论述和部署,既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遵循,也让我们感受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市水利局局长李学文表示,“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以更大的责任和担当、更优的举措和办法、更多的成效和成果,把汾河作为千年大计永续保护好,把‘三个敬畏’持续根植于晋中大地,为美丽山西、美丽中国作出更多晋中贡献,让‘一泓清水’扮靓黄河、造福人民!”(闫淑娟)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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