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石永科 报道)8月16日,太原市召开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9场,主要围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主题,介绍了太原市提升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工作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相关情况。
据太原市司法局负责同志介绍,结合太原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际需要,该局以明确执法事项清单为重点,指导各执法部门厘清执法职权。就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特别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各执法领域厘清主管职能、检查职能、处罚职能,明确履职边界,强化责任链条。市级十个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确定执法事项2694项。结合太原市正在开展的“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专项行动,该局重点围绕厘清基层执法职能,指导全市101个乡镇(街道)和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派驻执法中队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乡镇(街道)提供20项执法事项参考目录,明确执法事项职权事项构成、来源、类型、内容等,确保每项执法权力有法可依,依法行使。目前,太原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适用省级制定的裁量基准,同时,在全面梳理太原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行政执法事项的基础上,共18个部门针对有裁量空间的执法权,制定了相应的执法裁量基准,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为从源头上防止裁量权滥用、提升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了坚实的“保护罩”。同时,太原市司法局从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出发,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指导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将非强制性举措融入到行政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柔性执法。依法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相关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推动监管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监管方式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转变。截至目前,太原市共有22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207项《免罚事项清单》和117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内容涉及市场监管、工程建设、文化教育、医疗保障等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多个领域。今年以来,全市共做出免罚案件24000余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7700余件。
据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介绍,该局梳理修订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免罚清单(3.0版)》《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和减轻处罚规定》。其中,《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免罚清单(3.0版)》共126项,《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共18项,涵盖了市场主体登记、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价格、电子商务、网络交易、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食品、广告、特种设备、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对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条件、处理类型及幅度、法律依据以“表格化”“条目化”的形式进行了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务实性和可操作性。《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和减轻处罚规定》共18条,分别对基本原则、适用情形、裁量指引、适用程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危害后果”“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涉及包容免罚、减轻处罚相关适用条件的综合认定因素做了明确界定,为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供了指引。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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