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石永科 报道)6月24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以来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情况。
据介绍,2021年以来,山西省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905件2517人,共批准逮捕1796件2343人,批捕率93.08%,高于全部刑事案件整体批捕率14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2610件3743人,起诉2521件3596人,起诉率96.07%,高于全部刑事案件整体起诉率20.37个百分点。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严格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通过浏览警综平台、查阅受案登记表、接处警记录本等途径,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违法情形。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毒品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6件112人,立案后已起诉61件65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8人;监督撤案38件。
依法追捕追诉漏罪漏犯。毒品犯罪具有上下线交易、一人多次贩卖、多人共同贩卖等特点,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时,力求“发现一个,带出一串”,加强讯问,通过阅卷发现和查处漏罪漏犯,在依法追究主罪主犯时,密切关注关联犯罪;在审查到案犯罪嫌疑人已查明的犯罪事实时,注意挖掘是否有遗漏的犯罪事实;在审查被抓获的团伙成员犯罪时,注意审查是否有其他同案犯。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纠正公安机关漏捕52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纠正遗漏罪行250人,遗漏同案犯80人,生效裁判58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晋城市沁水县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等5人贩卖毒品案件中,发现张某某遗漏犯罪行为,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后,依法予以追诉。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抗诉必要性,积极拓展抗源,找准抗点,提升抗诉精准性,综合运用刑事抗诉、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依法纠正因裁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明显不当的案件,不断提高刑事抗诉质量和效果。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抗诉54件,支持抗诉31件,已改判11件。经检察机关抗诉,对10人改判后加重了刑罚。
同时,山西省检察机关一体推进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消减社会对立情绪,息诉罢访,增进社会和谐,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机制。全省检察机关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准确把握适用方法,切实提高适用能力水平,持续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细化完善逮捕羁押社会危险性条件。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2782人,适用率76.2%;不批准逮捕涉毒案件103件160人,不起诉24件53人。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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