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闫志轩 报道)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结合中央、省、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晋中市榆次区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来返榆人员和车辆管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入榆人员和车辆第一落点查验
所有进入榆次的人员和车辆,在相关卡口实行第一落点查验制度。
所有入榆人员都要测温验码(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
从省外、省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县(区、市)入榆人员,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在第一落点处立即采样,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从省外、省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县(区、市)入榆的重点物资货运车辆,需查验《通行证》。
二、入榆人员分类管控措施
1、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赋红码,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对14天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县(区、市)旅居史的赋红码,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3、对14天内涉疫地市其他无阳性感染者报告县(区、市)旅居史的赋黄码,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实行“3+2”居家健康监测;本地没有居所的,点对点转运至“健康驿站”,实行“3+2”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禁止聚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对第一入境点隔离满14天的,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期间,要安装门磁系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5、所有省外入榆人员,在第一落点填写《承诺书》、登记防疫信息,由目的地所属乡镇、街道出具“接收函”后,转运专班安排转运车辆负责点对点转运,交由属地接管。
三、入榆重点物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管控措施
1、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疫情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区、市)车辆暂缓来榆。
2、对省外运输重点物资的车辆实行点对点(规定路线和起讫点)运输管理,无接触(司乘人员不下车、不与榆次区人员接触,做好全程防护)运行,由货物接收单位指派专人到交通卡口进行车辆交接,进行闭环管控。
3、省内运输重点物资的车辆参照省外来榆车辆执行。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管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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