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石永科 报道)近日,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联合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同出台《危险驾驶案件诉前考察办法(试行)》,确保每个案件都取得三个效果的统一,让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得到深刻的教育。
每起案件都可能影响他人的一生。小店区检察院院党组积极引领刑事检察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每个检察官在办案中必须以“司法为民”为准则,对案件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党负责。对依法应当从严打击的刑事犯罪案件,不遗余力,重拳出击;对轻微刑事案件,则要结合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将惩治犯罪和教育预防有效融合,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杜绝机械办案,避免只追求法律效果而忽视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2021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广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小店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等机制,对约50%的危险驾驶案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有效降低了小店区轻微刑事案件的审前羁押率和不诉率。
据了解,该《办法》即将试行,其对诉前考察制度的原则、适用范围及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旨在指导司法办案人员对有意愿接受考察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其接受法治教育和社会公益服务以及法治宣传的内容、时长进行客观记录,并对其主观态度给予评价,从而作为能否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考察资料之一,随案审查。
该院有关人员介绍,诉前考察给犯罪嫌疑人以悔过的机会,让他们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也为社会公益尽到义务。“《办法》在规范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的同时,也体现了严格执法与释放司法温度的合理平衡。”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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