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近年来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该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张秀山介绍该院司法救助相关情况,同时发布了5个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自2017年以来,该院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要求,坚持把司法救助作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大局,更新救助理念,完善救助机制,优化救助模式,创新“一二三四”工作法,不断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向纵深开展。截至目前,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救助37人,发放救助金123万元,该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中位居前列。
该院将司法救助案源筛查梳理贯穿诉讼全程,实现不滥救,不漏救。建立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一体化办案机制,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困难当事人家庭的关注度,主动告知当事人司法救助的权利和渠道,将符合条件的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严格审核,认真办理。11月,第二检察部和第九检察部联合出台了《重罪刑事案件司法救助告知书》,重罪案件承办人对每一个案件被害人都主动告知司法救助政策,有利于保障当事人权利,扩大案源,增强部门间协作。
张秀山表示,该院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加强与扶贫、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延伸服务触角,积极引入民政救济、妇联帮助,社会基金、农村五保等救助形式,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多管齐下,搭建起综合性立体化的救助平台,打造体现被害人不同特点的个性化、差异化、长期化救助体系。(王郁 杜俊宝 刘振宇)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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