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洪洞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始终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突出抓手,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月19日,洪洞县公安局大槐树派出所民警主动上门服务,集中办理,为县救助站5名流浪乞讨人员补录了户口,并为其办理了身份证,受到当事人和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大槐树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到,洪洞县救助站有5名流浪乞讨人员因为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不但无法领取国家相应补贴,也给救助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带来难度。得知此事后,大槐树派出所户籍民警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了解情况、分析困难、制订方案,与民政部门人员一起,深入临汾第五人民医院及县救助站,逐一为特殊人群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帮助他们办理居民身份证和落户手续。(王新娣)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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