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在开封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正式揭牌启用。
河南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李万新,法制支队支队长柳奎,开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桢,副支队长邓宏伟,法制大队大队长刘华以及开封交警各执勤大队大队长,新乡、中牟等地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揭牌仪式。
据悉,“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执法监管组、技术保障组4个工作组,研究室成员在全省相关业务骨干中遴选。其主要职责任务包括调研全省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培育试点,推广经验,指导全省各地推进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针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等工作,组织开展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业务培训;研究建立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化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解决系统应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充分借助队管系统开展数据分析研判;结合当前交警队伍和执法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细化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等。
揭牌仪式后,各地市与会人员还就当前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座谈,并进一步明确,各地市要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彻底解决“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的问题,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该研究室的投入使用,体现了河南交警总队在面对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加强执勤执法全程监管的新需要中,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形势,迈出新步伐,有力促进了执勤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武康恩 于培振)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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