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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交警剑指不文明交通陋习

发布时间:2021-09-03 17:35:0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9月3日吕梁市创建文明城市、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自即日起,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市区范围内向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宣战,通过精准宣传、警示教育和严格执法,彻底根治因此类行为引发的交通不畅顽疾。

“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仅影响车辆通行,而且存在很大的交通隐患,极易造成道路拥堵、交通混乱,备受群众非议,社会反响强烈。”发布会上,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科长张淑玲如是说。

文明城市创建,吕梁交警先行。张淑玲介绍,整治期间,交警支队将全警动员、全员参战,大力整治路面秩序。针对长时间占用市区主次干道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绿化带等区域,停放时间长、无人维护使用、存在外观残旧破损、灰尘堆积、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机动车、工程机械车(俗称“僵尸车”),执勤交警将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对于联系不到车主或车主不及时转移的及时进行拖移;对达到报废标准的,严格按照报废流程强制报废。

期间,支队还将推行先警示告知后依法拖离制度。9月1日至6日,针对市区乱停乱放、停车不入位、朝向不统一的车辆,执勤交警全部采取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进行警示告知。9月7日起,市区内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必须在交警划定的停车位内按标准停放,无视“违法停车告知单”,继续乱停乱放的机动车,执勤交警直接进行处罚;对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执勤交警及时进行拖离;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电动摩托车),执勤交警全部进行拖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整治期间,快递物流、共享单车企业乱停乱放达到3次的,所属管辖大队将按照《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改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同时,交警支队还将持续加大视频巡查力度、严格管理拖移车辆、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按位停放,按标准停放。

“我们将围绕市区12条文明示范街路,在乱停乱放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商业街区、大型居民区、广场、公园、学校等重点路段以及沿街单位、门店进行精准宣传。”张淑玲说,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支队还将组织一线民辅警按照“一路一策”的基本情况、基础设施、交通特征和违法特点等基础数据,分别录制宣讲短视频,通过新闻媒体和吕梁公安交警“两微一抖”平台滚动发布,明确告知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车辆停放标准、法律法规处罚依据和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张淑玲表示,9月7日起,群众还可通过手机拍摄违章停车交通违法行为。针对群众随手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支队会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并及时录入公安综合应用平台。针对非机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行为,支队推行交通警告标识分级粘贴制度。发现有第一次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将粘贴蓝色标识进行提示;发现第二次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将粘贴黄色标识进行警告教育;发现第三次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张宏铭 武康恩)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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