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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检察院:立足职能 保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7-28 11:22:5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7月28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1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今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蹚出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新路,积极推动检察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主动作为,立足检察职能,把重点任务推进和服务保障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平安山西建设。印发《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建立“七项制度”的通知》,建立工作例会、联络员、台账报表、战果通度等七项制度。围绕整治重点任务在相关业务条线配套开展21个检察专项行动。涉及社会治安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对“黄赌毒”违法犯罪提起公诉1472件2406人,对“盗抢骗”违法犯罪提起公诉2483件3572人,对枪爆违法犯罪提起公诉55件103人;涉及经济民生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对“食药环”违法犯罪提起公诉215件461人,对非法集资犯罪提起公诉164件288人,对企业和项目周边违法犯罪提起公诉19件23人;涉及农业农村领域,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25件282人,对农村涉毒违法犯罪提起公诉180件235人。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113件749人,发送检察建议39件。全省检察机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进行逐案梳理,共排查涉黑涉恶案件1601件、案件线索2085条,发现问题线索285条,现已全部移送。

持续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33件70人,审查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9件23人,追赃挽损377万元。省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所有涉民企案件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请示制度,省院对所有涉民企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进行备案。对涉罪民营企业家依法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能不判实刑就提出宽缓量刑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家及从业人员不批准逮捕21人、不起诉51人。(李程 梁高峰 )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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