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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检察院发布今年1号“督促监护令”

发布时间:2021-06-25 10:50:1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6月23日,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太原市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网购新型毒品案进行不公开听证。最终,经充分讨论、评议,检察机关决定对该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同时,针对其家庭监护不力问题,太原市检察院发布今年1号“督促监护令”,督促嫌疑人父母认真履责,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护意识,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筑牢安全防线。太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建新主持听证会。

据了解,2020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小琪(化名)使用手机通讯软件,与境外卖家“坦克”通联。经双方商定,犯罪嫌疑人小琪用900元人民币换购了比特币并向“坦克”购买毒品“邮票”大佛票5贴。付款后,境外卖家随即通过中国邮政国际邮包向犯罪嫌疑人小琪提供的地址将邮票状毒品寄出。2021年 1 月 14 日,小琪签收上述毒品快递邮包时,被太原海关缉私局干警当场抓获,并现场查扣了其签收的快递邮包,开拆邮包后,发现邮包内的笔记簿背脊内侧夹藏有邮票状疑似毒品。经称重,当场查获的“邮票”毒品重0.0509克。

本次听证会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进行,先后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出示证据、说明处理意见及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律师、辩护人及侦查人员均发表了各自意见。鉴于小琪是未成年人,且购买初衷只是出于好奇,因此听证员在认真讨论、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

此外,依据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听证会现场,鉴于小琪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存在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管缺位、关爱缺失教育不力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检察机关向小琪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强化对未成年人监护意识,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对小琪加强管教,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帮教工作,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给予孩子更多的亲情关爱,帮助孩子尽早走上人生正轨。(李程 徐伟)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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