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山西省检察院举行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山西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就部分案例进行介绍。
红色文化遗址和英烈纪念设施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及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是革命精神、红色基因的重要载体,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近年来,山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这些珍贵的红色资源贡献了检察力量。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通报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山西作为革命老区拥有众多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烈士墓及烈士陵园等,这些红色革命遗址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党和国家的红色基因库,承载着中华民族坚忍不拔、善作善成、一往无前的可贵品质,是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文化资源,弥足珍贵。”崔国红表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将红色资源保护置于检察公益诉讼重要位置,以扎实的办案成效体现保护红色资源的公益诉讼检察担当,以务实有效的协同联动不断凝聚保护红色资源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发现红色资源案件线索402件,立案37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370件,保护红色遗址和英烈纪念设施300余处,其中革命文物113处,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2件,案件办理实现了各地市全覆盖,一批典型案例以其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在推动保护红色遗址和英烈纪念设施过程中,军事检察机关与山西检察机关一路同行。山西省检察院和石家庄军事检察院高度重视双方协作,多次开展不同层面的交流,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姚罗灿专门就强化军地联动进行座谈,签署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多次共同部署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并联合办理案件,日常合作已然常态化,形成军地协作山西样板并被载入高检院工作报告中。截至目前,军地联合办理的红色资源保护案件已达70余件,其中晋中寿阳县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羊头崖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案例”向全国发布。
此外,山西检察机关还与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协同审判机关共同保护红色资源做好了准备,打好了基础,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的积极氛围。(李程 徐伟)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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