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威信:敬老院里的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6-11-16 14:27:2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文/罗光宇 石仁均)近日,云南威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被告住进敬老院的离婚案件。结婚二十五年,分居十六载,年近花甲之年的丈住进了敬老院,年轻十岁的妻子起诉离婚得到支持。
原告陶某琴与被告曹某全均是威信县扎西镇人,1989年1月9日,比曹某全年轻10岁的陶某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一直未生育子女,夫妻间感情由于未养育儿女,关系逐渐淡漠。1998年起,原被告双方即分居生活,双方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随着社会保障的进一步完善,威信县建成了敬老院,由于被告曹某全已年近花甲之年,因此住进了威信县中心敬老院。比曹某全年轻十岁的陶某琴(48岁)为了自己的后半生着想,于2014年9月23日起诉到法院,诉求与曹某全离婚。庭审过程中,因无子女、财产等争议,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曹某全与原告陶某琴自愿离婚。一起结婚二十五年,分居十六载,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的离婚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