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讯(记者 冷雪)6月1日,山西省统计局举行《山西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启动仪式,伴随着启动球的闪烁,《条例》于当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山西省在统计法治治理方面迈上新的台阶。
《条例》的制定起始于2020年5月,多部门紧密配合、鼎力合作、高效推进,仅用10个月时间便完成了《条例》的草案起草、立法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立法协调、立法联审等系列工作,并于2021年3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顺利表决通过。
《条例》的出台,在山西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的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凝聚了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等部门,有关市、县(区)党委、政府、人大和有关部门,以及全省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辛勤付出和共同努力。
《条例》的出台及施行,既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的应有之举,也是支持统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现实需要,有利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利于推动山西省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推动山西省统计工作更好地、高质量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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