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拓宽就业新渠道,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5月26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日前正式出台的《太原市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太原市政府出台了《太原市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并于2021年5月13日开始施行。据介绍,措施共分5大部分,出台了13条措施,是太原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和促进灵活就业,全力保持稳定就业大局,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
市人社局作为灵活就业工作的牵头部门,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不断培育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龙头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构建共享用工和灵活用工平台。通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社区(村)活动、对社区(村)重点帮扶对象开展“131”服务等形式,延伸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渠道。值得一提的是,该市在鼓励赴外就业方面,还制定了针对性补贴政策。对积极介绍劳动者到省外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按规定给予每人8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支持劳动者赴国外就业,按照规定给予最高共2.1万元的培训补贴和出国费用补贴。
鼓励自主创业方面,对自主创业10类人员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对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计金额不超过3000元;将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促进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同时,人社部门还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畅通灵活就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渠道、维护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权益、实施托底安置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创新开展工作,服务灵活就业。
为切实降低灵活就业成本,支持个体经营,太原市财政部门也出台了“减、免、缓、补、贷、训”六项措施,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免城市道路占用费、免房租、免费经营场地,缓缴基本养老保险,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大规划模职业技能及创业培训等举措。
此外,太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不断优化服务,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创优自主创业环境。(李程 徐伟)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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