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日报讯(记者 张国栋)近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山西剑光漆业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山西剑光漆业有限公司于1994年由地方国营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第一家股份制改革试点单位。由于当时《公司法》没有施行,改制实际上也是种试行和探索。在此后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企业2009年停产。停产后,为企业带来了许多问题,到目前企业负债达到1920万元,240余名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2005年就全部断档,企业资产仅有240万元。虽然公司积极向政府部门多次反映有关问题,但还是没有彻底解决。在了解该公司的现状后,围绕急需解决的职工生活保障问题,双方举行座谈会进行研讨。在场律师、公证员分别发表了意见,指出了解决路径,并就公司方提出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公司方表示非常满意。随后,团队为该公司发放了《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资料500余册。为了今后方便咨询法律问题,还为公司方留下了单位地址和通讯电话。
据统计,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10名律师、公证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先后深入山西明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鸿基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其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受到企业热烈欢迎。下一步,服务团队将继续深入企业进行针对性服务,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为助推我市转型出雏形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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