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讯(记者 何宝国)4月14日消息,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管控。
海关根据口岸检验检疫、外来有害生物监测等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重要的进口粮食安全风险、疫情风险等信息。农业农村部门调查监测发现非法转基因粮食、外来有害生物,经追溯可能与进口粮食有关的,及时向海关通报。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协助监督审核地方储备粮拍卖企业、流向企业是否获得海关资质认可,并根据需要向海关部门提供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各市加大部门协作、合理布局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建设、资源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力度,保障进口粮食质量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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