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提醒广大学生家长,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
有资质是指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
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二、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不超3个月或60课时
请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如有培训机构向您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三、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
签订培训合同时,请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定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要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发票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举报电话:
晋中市教育局:0354—3806627
榆次区教育局:0354—3806722
太谷区教科局:0354—6223550
祁 县 教 科局:0354—3836492
平遥县教科局:0354—5868029
介休市教科局:0354—7281527
灵石县教科局:0354—7618621
寿阳县教科局:0354—4606462
昔阳县教科局:0354—4326293
和顺县教科局:0354—8138078
左权县教科局:0354—8636273
榆社县教科局:0354—6621229
晋中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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