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省卫健委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立项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今年5月6日。
根据《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卫健委发出公开征集2021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的通告,通告明确立项范围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地方特色食品是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涉及的食品安全指标或要求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能覆盖的食品。地方标准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要求、与地方特色食品的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
通告明确,申报立项建议时,应填写《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科学文献等支持性材料邮寄至山西省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食品安全监测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swjwspc@163.com。
郝晓炜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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