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宁夏重点排污企业监督管理,2月22日,宁夏环境保护厅发布了《2018年宁夏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布全区286家重点排污单位。
本次列入名录的286家单位中,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12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72家。按照相关规定,被列入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及时、如实地向社会自行公开企业基本信息以及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我区各地环保部门将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和自治区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在完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性监测报告报送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同时,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适时对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检查。
2018年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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