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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每年三月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

发布时间:2020-12-23 08:55:24 推广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日报讯(记者 张丽媛)12月21日,记者从省林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切实提高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压实防火责任,重点加强火源管控、消防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科学防火,把握生态系统内在规律,整体提升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意见》从构建严密的火险防控体系、系统的人防力量体系、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稳定的运行保障体系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细化了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在工作推进上,要求各级政府在林草防火特险期要根据防火需要,划定高火险区,及时发布封山禁火令,并在进山通道路口依法设立检查站,做到24小时值守,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各地要建立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机制,相邻的行政区域之间均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在防护基础上,要求从人防和物防两方面着手建设,将森林草原防火的各项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资金列入同级政府预算。各地要组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立防灭火专家库,为防灭火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要逐步形成工程隔离、自然隔离和生物隔离互为补充的林火阻隔系统,加快构建“天空地”监测预警体系,改进全省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推广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手段,开展“互联网+”模式,引进“防火码”登记,推行“一张图”管理。

为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落实到位,《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承诺书,建立健全林草防火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森林草原防火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等纳入考核体系。

同时,《意见》明确将每年的3月定为我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3月最后一周为“宣传周”。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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