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讯(记者 何宝国)12月1日,省发改委发布消息,降低山西地方电网2020至2022年分电压等级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
具体价格调整为: 1-10(20)千伏,降低0.52分/千瓦时;35千伏,降低0.52分/千瓦时;110千伏,降低1.02分/千瓦时;220(330)千伏,降低2.02分/千瓦时;容(需)量电价不作调整。
省发改委同时明确,国家级脱贫摘帽县农业排灌用电按扶持性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执行。上述用电价格政策自明年1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张煜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