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客户端讯(记者 李飞飞)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促进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的工作局面,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和不断发展,近日,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依法设立山西省社区矫正委员会。
山西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司法厅厅长任副主任。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16个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规定;加强对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指导;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及重大案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司法厅副厅长兼任。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我省依法设立省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对于确保社区矫正法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我省社区矫正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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